更新时间:2021.11.03
在我国公司法人解散的程序为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条件为当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公司才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作出具体规定。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
公司强制解散指的是因政府行为或法院判决而解散。公司强制解散程序包括: 1、董事会通知股东; 2、公司解散开始后,董事会除因破产事由外,应立即通知股东,并专函通知记名股东,因破产原因解散的,由法院公告; 3、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除破产原因
解散公司的原因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法律事实状态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必须停止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必须限于清算范围。 公司解散效力可概括为: 1、公司即将消灭,必须依法进入清算程序; 2、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必须依法处理现有债权债
公司的解散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所有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布公司即将解散的公告三次; 3、注销登记,结束清算工作后,清算组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下列五种: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
公司解散纠纷被告是公司。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等情况。法院判决解散后,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股东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况主要包括: 1、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期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