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同时满足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条件。
公司解散后诉讼的处理办法: 1、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2、在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未满一年可以申请解散。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司法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对于被告是公司的,则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公司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即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司法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对于被告是公司的,则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公司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即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
起诉解散公司的诉讼费,要按照案件的类型来决定。属于破产案件的,可以按照破产财产总额和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支付,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而且破产清算后支付破产申请费。《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申请费按下列标准支付: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
解散公司需要缴纳诉讼费。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费的收取,有三种意见:一种按非财产类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为50元;二是因涉及清算,按破产案件的标准收取;三是按注册资金的数额比照财产类案件收取。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
公司被收购后不一定要解散。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破产;被强制解散的情况出现时才需要解散。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可以在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上提议解散,决议解散需要经过特别表决。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如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