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公房承租人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私房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两种计算方式 1、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
离婚分割房产的公证方式: 1、由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房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提问,并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
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方案: 1、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
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
离婚房产的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
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那么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
离婚的房子分割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如果没有约定的,个人房产不予分割,共同房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
婚姻法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协议分割及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如果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应以协议为准。一方的独有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需要平分,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婚后以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