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也不意味着双方就能够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了一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就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进行相应的确认。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
夫妻一方欠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而起诉状当中,应当记载以下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 具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承担债务,同时也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那么就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相互拥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对于因为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非
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往往在债务问题上都会产生争议。要确定夫妻一方信用卡债务怎么处理,首先应该看这笔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这笔债务虽然是一方名义去借的,但是实际上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或者是用于了家庭的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种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首先需要界定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由个人自行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协商好债务具体由谁负责或者各自负责的比例。确定了债务履行的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半为死者遗产,此部分由配偶和子女,父母按人均分。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夫妻一方是香港人的,也可以在国内离婚。离婚一方是香港人,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离婚双方可前往向大陆居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陆居民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香港居民一方的有效通行证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具体来讲,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对家庭成
夫妻如果一方有外遇离婚的,不影响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法
如果夫妻在结婚前,没有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效婚姻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者赠与
很多人会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是夫妻两个人的,离婚的时候应该平均分割。但是实际上有的情形下,即使房屋是婚后所得,也不一定就是属于共同财产。确定房屋的归属还要看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