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有以下情形,涉嫌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应当立案追诉: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发生重大疫情或者发生疫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只有符合下列标准的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才能立案: 1、动植物依法进出口不能进出口,涉及索赔造成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引发重大疫情、传播或流行; 3、疫情致人死亡或残疾; 4、不检疫3次以上,或
有以下情形,涉嫌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应当立案追诉: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发生重大疫情或者发生疫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过失绝水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的一种,它是指行为人过失绝水,引起了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过失决水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
我国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罪名并没有经济犯罪,因为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一种类罪。具体包括了:危害金融票证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外汇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多种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等8种罪名。因此,经济犯罪的立案规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通过具体的罪名,判断每一
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