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也是其个人所有,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由另一方支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属于赠与的,是受赠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属于借款的,房产仍然归一方
婚后丈夫买房的,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如果仅登记在丈夫个人名下,并且丈夫有证据证明其买房的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丈夫个人,则该房产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
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更无权占有该项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满足特定的情形,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也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共
购买安置房合同要有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拥有
银行不放款是否违约需要看银行不给贷款的原因来判定,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也可能是买方的原因或是政策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或者开发商未及时上交贷款材料,则无法正常办理抵押,双方的合同无法履行是开发商的原因,买
婚前买的房,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一方所有;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具体是指:1、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同时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其中一方名下,但是不存在排除另一方所有权的情况。这时候,这项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
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子,但是婚后由双方一起偿还贷款的,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时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具体怎么分应当根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归属于房屋登记一方,由该方给与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但如果该房产登记的
婚前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区别而论。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首先,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就违约金的赔偿有约定的,先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再按相关规定执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1、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2、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