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非法经营,是可以行政处罚的。例如行为人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经营是可以行政处罚的。一般情形下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是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处罚决定会被撤销。行政机关自己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
处罚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
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处罚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
强制猥亵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法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是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执法机关可以对特定的人行使该权力,强制措施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制止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对人采取无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期间,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停止执行为例外。诉讼停止执行的适用情形包括:第一,被告依职权停止执行。在法院作出终审裁判之前,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属于行政机关的裁量范围。如果被告认为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有时效的。如果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给予行为人处罚;如果在二年内未发现的,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处罚时效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