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针对劳动纠纷,我国实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制度,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起诉书按以下内容写才有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适用劳动仲裁前置。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起诉的另一方可以进行反诉。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
积极应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对于非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不服的有权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但仲裁庭经过审理,不予支持。劳动者应当研判仲裁庭的裁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不服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劳动者不服;一种是用工单位不服。对于第一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在有相关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申请劳动仲裁后还是不发工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法院可以采取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需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