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准予离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的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点同普通案件规定相同。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诉至法院的,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人民法院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判断是否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法院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离婚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且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则可以选择由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可以立案判决孩子改姓名,但是无法强制判决孩子改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到底随夫妻哪一方的姓,法律没有做出硬性的强制规定,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在经过父母协商确定下来的子女姓名,在户籍登记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 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孩童清晰表达不肯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申述,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
对于儿童抚养问题,应该从有利于儿童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然后做出判断。然而,母乳喂养期间的儿童通常被判由妇女抚养。如果不是母乳喂养,这取决于哪一方更适合儿童成长,并征求儿童自己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在子女18岁前每月支付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