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具体如下: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履行的终止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淌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直接解除合同,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需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1、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 1、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2、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一方与第三方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而不是终止合同的事由。所以不存在一方违约怎么终止合同的问题。解决方法如下:一方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由于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在通知一方后,合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不具有保险合同关系;以及双方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有: 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 2、委托人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终止委托合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至委托人的继承
终止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从权利一般也归于消灭。委托双方无需再履行合同的义务,但需要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的义务。
劳动合同终止的后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属于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久久不能从;其他。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的范围: 1、合同协议终止的,当事人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