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的无效是以婚姻的违法性为条件,如果违法性已经不复存在,即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失,不应再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书怎样写:包括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的证据和被告为证明的辩解词等等。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 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
一、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
宣告婚姻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
婚姻宣告无效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因患病不能抚养子女,而孩子的父亲又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的,法院也可以让父亲抚养孩子。孩子已满两周岁的,由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如果子女满了八周岁,则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就应将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是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的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宣告无效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含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情形。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由当事人的配偶或前配偶、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到财产处理问题的,应确保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无效婚姻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一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