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宣告婚姻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
人民法院应以判决书的形式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情况有:(一)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下婚姻为无效婚姻: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姻无效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由法院宣告无效。
1.婚姻无效的情形之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的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
当事人要去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婚姻无效进行宣告,由人民法院宣告才行,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在我国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为:一般由相关人员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并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 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人民法院审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以下方式: 1、依据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2、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时,可依法确认其无效。 一般而言,即使法院未受理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的诉讼,也可根据有关事实主动地否认违法婚
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可行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和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