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宣告婚姻无效应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上诉。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未处理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当事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时,在程序上特别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时,一旦做出对婚姻关系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后,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一)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婚姻无效是法律上的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不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该婚姻永远不会得到认可。 (二)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并提供证据; 2、法院对申请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核; 3、存在无效的情形,法院依法宣布婚姻无效。
在我国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首先由相关人员提起诉讼,然后法院进行调解并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
婚姻宣告无效的流程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法院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二)程序上的特别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 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人民法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