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级别管辖是什么: 管辖是指该案件由哪个国家机关行使权利进行处理,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民事案件中只有审
主要有三类:1.重大涉外案件: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管辖要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以及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一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般地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
法院是有级别的,法院大致可以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几级,每级法院管辖的范围是不同的,公民发生专利纠纷时,应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包括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闸北区、普陀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崇明区。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如下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犯罪分子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