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被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条件,并被法院判处丧失继承权的,
1、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2、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3、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
直接税务行政复议有关规定是: 1.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2.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复议申请过程中,可使用复议专用章。不予受理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有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省级
行政处罚的特征是: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的方式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处罚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开原则、合法合理原则等原则。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依据是: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权利: ①在法定期限内,有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②有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③ 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做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④ 有权要求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已经生效的复
在我国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在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当事人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
税务机关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如下: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自首的、立功的;或者有其他减轻处罚的条件的。
1、土地所有权二元结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无法私有化。只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有限的期限内私有化。 2、土地开发利用有计划、有规划,实行用途管制。 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可以直接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