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就会损失其经济价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由原行政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 (1)牵连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
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等。
1.牵连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 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 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 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诉行政机关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原告所在地,
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二类,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三类,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四类,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五类,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第六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