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禁止性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3、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5、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6、不得从事特
取保候审担保人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
取保候审遵守的规定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1、基本纪律。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
取保候审的意思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由司法机关监督,保证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担保人要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也就是能够督促嫌疑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随传随到等义务。如果发现嫌疑人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上述情况,需要及时向办案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传讯时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取保候审法定要求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且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