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服刑人员结婚的程序是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与服刑人员离婚一般只能采取诉讼离婚。因为服刑人员人身自由被限制,不可以亲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一方正在服刑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协议离婚的,可以准备离婚协议让服刑方签字,另一方单独拿协议书,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起诉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起诉离婚可以到自己户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按理来说,服刑人员的离婚方式也不外乎这两种。但是,服刑人员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非监狱同意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或者民政局在监狱设立临时办公地点,否则服刑人员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实际上,相对与协议离婚,服刑人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的方式: 1.首先,由原告向其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2.然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 3.最后,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1、协议离婚。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的,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监管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抚养权等有疑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
通常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
服刑人员离婚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服刑期间离婚财产分割同样是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共同财产由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服刑并不会影响夫妻间财产分割。
办理与服刑人员的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指派一名工作人民到服刑监狱见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方式为:应携带离婚协议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