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是:首先要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查与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立案侦查并不一定会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侦查,逮捕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显然大于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
逮捕的程序如下:第一、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第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执行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五种特别程序案件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逮捕的程序是:第一、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第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并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同意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4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并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同意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4
特别程序需要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对于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