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等。
以下是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庙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不能作为抵押; 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5、被法院或者国家司法机关裁定冻结、扣押、监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本人到场,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抵押权人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贷款结清证明。本人无法到场,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 (一)抵押人的房屋; (二)抵押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四)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五)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船舶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应当是交通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需办抵押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抵押合同后,应当在30日内携带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屋抵押合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进行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车辆抵押登记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抵押贷款需要以下材料: 1、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合同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抵押权人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 5、机动车登记证书; 6、如是代理的,还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