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离婚后再婚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双方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割。 一般
婚内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个人自用物品属于个人;因一方过错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行为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如果婚前有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应按照协议条款明确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财产分配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丧偶后,需要先把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分离出来,剩下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根据遗嘱中明确的方案进行分割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
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平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得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没有劳动能力的,遗产分配应当照顾,可以多分。已尽赡养、扶养被继承人主要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
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管理和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和使用者所有;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
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规定: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夫妻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要分配遗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要分给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不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而应该要先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并留出一半财产为尚存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
不清楚配偶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分割财产,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委托律师调查等的方式调查清楚后,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