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期限是1个月,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授权到审查起诉有一个月的期限,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审查起诉中的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若是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案件时的羁押期限最长一般为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中的羁押期限为,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若是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最长期限为45天。速裁程序案件最长为25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
审查起诉告知期限是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审查起诉法定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公安机关所具有的侦查的期限其实是比较久的,虽然自逮捕之日侦查的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公安机关没有刑事拘留之前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受限制。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
审查起诉期限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会在1个月之内作出决定; 2、如果案件比较重大且复杂,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的时间; 3、如果是补充侦查性质的案件,则需要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