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高利转贷其他可构成犯罪的怎么界定

更新时间:2022.09.08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在刑法上,对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应从本质上正确把握。具体来说,只要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并在支付金融机构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属于“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酬金额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则应当以高利转贷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明确以“利息”方式收取或者以银行的实际年利率计算,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一)从行为的本质看。行为人对转贷资金无论是直接向借款人收取高于金融机构的利息,还是在收取与金融机构相同利息的同时又以其他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其中的利息和费用在本质上均是借款人因使用转贷资金而支付的报酬。区别在于前一情况下,行为人是将本应由行为人支付而因转贷由借款人代为承担的金融机构利息和借款人因借用资金而应支付给行为人的报酬,以同一名义一并收取;而在后一种情况中,行为人是以不同的名义分开收取。但无论收取的形式有何不同,在本质上都包含了借款人对转贷行为人所额外承担的报酬。相应的,在刑法上也就不应对本质相同的这两种情形一个认定为“高利”,一个却不认定为“高利”。 (二)从法律的依据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高利转贷罪的罪状表述,仅仅规定了“高利转贷给他人”,并没有将“高利”中的“利”明确否定为以“利息”方式收取。而且,构成本罪所要求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实际上就是指高利转贷所得报酬与应支付给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差额。因此,将贷款人因借出资本而以各种名义获取的报酬,在扣除应归还金融机构利息后的盈余部分,一并认定为“高利转贷”中的“高利”,有充分的刑法依据。 (三)从危害的后果看。行为人将所套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只要系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且在扣除金融机构利息后从中实际获取利益,无论该利益是否以“利息”形式收取,其本质上都是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谋取非法利益、侵害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区别仅在于所谋取的非法利益在名义上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律师普法
  • 怎样才会构成高利转贷罪
    怎样才会构成高利转贷罪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借款人; 4、主观要

    2020.11.24 100
  • 高利转贷罪是如何构成的?
    高利转贷罪是如何构成的?

    高利转贷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高利转贷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0.09.02 180
  • 是构成高利转贷罪还是客观犯罪
    是构成高利转贷罪还是客观犯罪

    应属于结果犯。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当前存在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现象,即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

    2020.10.04 125
专业问答
法律短视频
  • 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 01:34
    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

    高利贷不是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利率超出国家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对超出规定部分利息不需要偿还。对于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如

    408 2023.07.10
  • 怎么界定民间高利贷 01:17
    怎么界定民间高利贷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1,337 2022.04.15
  • 高利转贷罪的认定 01:21
    高利转贷罪的认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

    3,338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高利转贷其他可构成犯罪的怎么界定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