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不能撤销。但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据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胁迫是我国可撤销婚姻的唯一的法定事由。 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财产应当以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
婚姻被撤销,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
可撤销婚姻中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可撤销婚姻财产应当以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是: 1、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时,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
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依法成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能撤销,但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