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按照以下情况来判断: 第一,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冒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定,就是无效条款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
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可向相关政府监督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招标人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招标人跟发包人不一致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承包人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和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为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和项目法人; 2、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是招标文件具有法律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
合同的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依法成立即有效。法律规定,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内容没有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有效。因此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的合同有效
施工合同与招投标不一致的,属于阴阳合同,按照招投标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才能在招标的时候更加容易顺利的进行,这是属于一种阴阳合同,需要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罚款。如果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投标双方合同即已成立。法律规定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的立法理由。如何应对与预防投标人中标后不签订书面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是损害赔偿。其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并非固有利益或者履行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一般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开票如果是合同约定的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的义务的,此时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同意,才能够由第三人来履行。如果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可以由他人进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
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是合同履行的正式期限,投标文件可以做出缩短工期的承诺。两者不一致时,承诺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会废标。短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以短的为准。
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后果有: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优先。当签订施工合同时,本身就不能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的过程就是形成合同的过程,最后的合同不过是根据招标过程中发售招标文件(要约),递交投标文件(承诺),所形成的。 招标文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