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破产清算的顺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需要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
地产商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企业在破产或者是解散时,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核对,对于企业解散的情形,可以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后,偿还债务,至于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则需要由法院指定的人组成清算组,在资产核对后,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可知,企业破产财产清算顺序如下: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
公司破产的时候,用破产的财产来清偿债务。破产的财产,就是指的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1)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费用;(2)共益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偿清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将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企业员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相关的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欠缴的税款
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申请破产。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都有权作为破产申请人。 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作出正式书面裁定,裁定中应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通过公告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