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行政处罚告知宣告后当场送达或宣告后7日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行政处罚决定就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内完成为其设定的义务,送达意味着期间的开始计算。送达方式则有直接送达、委托当事人所在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
若药店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除当场被收缴罚款的以外,需要在十五日内上交罚款。药店的负责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是七个工作日内。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等材料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在受理当事人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后,一般需要九十日才可以对违法行为人下达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我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该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作出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则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则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立案到行政处罚一般需要九十日。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15天。但要是有多种违法行为需要作出处理的话,先是分别决定具体的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最后的处罚。这个时候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