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被监视居住与判刑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实际上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管什么形式的强制措施与最后判刑关系不太大。最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量刑,需要结合案情大小、公安机关收集的犯罪证据等因素之后才能确定。
被监视居住符合条件的,可以缓刑。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悔罪;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
公民被监视居住是可以取消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满后可以撤销。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是强制措施,并不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未经人民法院定罪判刑的,一律不构成犯罪。 因此,关于监视居住会留案底吗的规定是没有案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