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可以退,购房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除购房合同。 1、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则可以接触购房合同。如果已经支付了定金的并且开发商没有发生无法履行合同的法定情形,那么购房者无权请求退还定金。 2、若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并且发生了
是的。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使用的购房合同必须是房管局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但是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可以修改补充的。通常开发商从房管局网站下载打印好购房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对购房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不过补充条款也是需要经过当地住建委备案审批。
一般来说签了预售合同是可以退房的。所谓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其实就是指商品房预售售房部和预约购买方约定证据,预售的售楼方在预购方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权转移在预购方,预购方根据预售方给出的定金并交付,或部分房款并按期限接受房屋的书面协议。虽然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是否影响合同效力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约定备案为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则未经备案,合同不生效。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已成立生效。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二手房居间合同是房地产居间人与委托人订立的、旨在实现委托人委托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是两个不同类型的合同。
1、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
根据《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我国商品房预约合同的特征有: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 2、预约合同是对将来订立合同进行约定; 3、生效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未履行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合同的更名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更名。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买卖合同的书写要基于双方对条款的协商一致,通常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不动产权证信息、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验收、质保以及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归属、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内容。
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一是行为人资格,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行为人意思表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绝不能仅仅是达成一致意见,而且必须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