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
判决书日期与送达日期没有必然联系。判决书日期与实际送达日期间的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
一、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二、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判决书能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
法院送达判决书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当事人拒绝签收的采用留置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判决书的上诉期以送达日或公告期满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
民间借贷的案件中法院要送达判决书的,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其本人不在的,则交他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