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抵押物灭失之后,抵押权人要实现债权可以通过行使物上代位权,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行使其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抵押人,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有抵押的房产要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权和质押权的解释分别如下: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财产的占有,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
抵押物出租时可以通过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或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的方式保护抵押权。当抵押物在出租时,抵押物的价值减少了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当事人以房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同时进行抵押,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不转移占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土地分割抵押,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的,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