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在单位提高或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的情况下拒绝的,则单位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
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有下列情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即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或者是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而终止的等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果是因单位决定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来续签被拒导致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如果是因单位到期不续签或者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可从单位处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如果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就应当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该月工资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如果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