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2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可以的,因不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是疫情并不一定能够成为免责的原因,具体要看疫情对合同的履行影响大不大。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目前我国没有出台明确政策说明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疫情期间的合同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不过,现浙江湖州已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
对不可抗力的认定如下: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
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因此免除债务。 债务人的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 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
不属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不可抗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