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团公司法人即母公司法人是可以兼任子公司法人的,因为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有限制性的规定。同时,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工会主席是不可以兼任子公司法人的,工会主席代表的是劳工的利益,法人代表的是资方的利益。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
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能兼任吗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修改前的公司法,实行的是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只有董事长一人对外代表公司。但在实践中,存在大
在中国,公司法人可以是监视人,但只能监督公司内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监事有权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或不设董事会公司的董事。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一般三个子公司可以成立集团。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