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职工非因工死亡的,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此时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去上班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相应的残待遇。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
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符合条件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补助金等费用。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工伤待遇是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
治疗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本
在职工伤工资待遇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职工工亡享受以下待遇: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是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一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验定伤残等级后
临时工也属于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工伤医疗待遇的条件如下: 1、职工受到了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2、职工患职业病,主要包括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3、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被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