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查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如工商行政机关对有贩运、销售违禁物品的人的物品的扣押。 包含两类: (1)对人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中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法规只能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经其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和对证据的保全手段,称作行政强制措施。但如果是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的秩序的实现。行政强制执
解除强制措施的方式: 1、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解除的,公检法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了解除决定的; 2、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自行解除或经要求解除的。
解除强制措施如下: 一、申请解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自行解
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
工商局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而工商局依法享有该权力,但是工商局不能委托给其他无权的人实施。
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以先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且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物品后,扣押期限不超30天,在扣押期间要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例如是属于违法物品的,可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1、行为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2、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