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
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损害致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2019年2月21日湖南省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湘公交传发【2019】40号》文件,因此,2019-2020年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部分赔偿项目标准更新为: 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
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
1、死亡赔偿金(按死者年龄) 60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年 60—74周岁 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年限 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年限 年限: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需要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看双方的责任划分,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方过错占70%,一方占30%。如果是车辆撞人的,除非证明行人有过错,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否则所有的赔偿都由机动车一方来赔付,即便是机动车
2018年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交通肇事的责任形式: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赔偿内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