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包括如下: 1、勘察合同纠纷; 3、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合同纠纷; 4、价格优先受偿纠纷; 5、分包合同纠纷; 6、监理合同纠纷等,这些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以预算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完成。预算部将结算资料交由相关成本控制人员进行资料符合性审核,针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详尽认真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进一步补充的结算资料,通知工程部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起诉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
一般合同纠纷如果是在双方协议解决不成的情况下,需要的话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 起诉的程序: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三、当事人向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否约定管辖的,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违反级别管辖; 3、约定范围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内; 4、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管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优先适用于约定管辖。当事人约定的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约定的管辖无效。建设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
建筑工地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不管职工可以持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医疗费用凭据等材料,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1、依法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为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