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劳动仲裁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以及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有关的争议等。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具体流程为: 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
劳动仲裁采取以下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
劳动争议仲裁问题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程序:有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开庭审理,由用人单位一方和劳动者一方进行调查和辩论;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纠纷的仲裁不必支付仲裁费用。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仲裁管辖实行地域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 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
劳动纠纷仲裁有下列流程:先申请仲裁;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由各当事人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庭依法调解或者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则将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