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确认之诉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期间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股权确认纠纷有以下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隐名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确认一般是适用诉讼时效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确认股权原则上无需夫妻共同签字。但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股权转让协议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十六条,因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确认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确认股权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在确认之诉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所对应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是形成权,因此确认股权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的效力是:经依法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股权变更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行为,本身仅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不决定股权转让的效力。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