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空坠物砸车能够找到责任人的,有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确定有以下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原则划分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坠物砸伤,受到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只要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如果对地面人员财物造成损害的,可以追责。如果地面人员无不当行为(比如进入施工禁入区域),则由坠物方承担全责。 无法确定高空坠物具体来自什么位置的,由该高空区域所有单位、个人承担损失的后果。 各单位、个人具体承担额度可由法院裁定。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的规定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