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协议离婚用冷静期。且一般为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
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冷静期。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离婚情况分为诉讼离婚与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相关法律中婚姻家庭编对协议离婚新增一条规定,称之为离婚冷静期。当事人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申请。上述的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申
离婚冷静期制度成文规定于《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也于当时正式生效。离婚冷静期,是指立法在坚持离婚自由原则下,为避免夫妻当事人轻率离婚,而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
有。当事人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申请。上述的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申请。
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有一个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是存在冷静期的。 夫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如果一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
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