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监视居住不是刑事处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
监视居住最快可以在六个月后解除。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最长应当六个月后即解除,也可以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主动解除。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1、
监视居住在符合相应的条件时能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可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也可能是在指定的居所;对于在指定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若之后被判处管制,则监视居住一天可折抵管制刑期一天;若
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处理如下:违反监视居住义务,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只有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才可以,在自己的住处监视居住的是不行的。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除了以下人,都不符合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如果在指定地点监视罪犯被判的是管制的,那么监视一天折抵一天刑期,如果罪犯判的是拘役,有期徒刑,那么监视两天抵一天刑期,在罪犯经常住的地方监视将不折抵刑期。其中罪犯的监视居住点分为两种,一种是罪犯经常住的地方,另一种是公安机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监视居住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所进行执行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和监视居住的折抵刑期等,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监视居住在传讯时及时到案是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其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和案件相关的事情,传讯到指定的场所以后,公安机关不管是询问什么事情自己都要如实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