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
一般公安机关进行撤案,那么可能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危害程度不大,不被判定是犯罪。还可能是犯罪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如果被告人身份特殊,或者案件情节特殊,那么可以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也会撤案。形成撤案的条件众多,
公安机关传唤的规定: 1、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2、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累犯不属于具体罪名中规定的犯罪情节严重,但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
公安机关拘留措施的程序一般是: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第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第二,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对于赃款赃物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 第三,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或单位。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在两个月内侦查,如果证据足够,就会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