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如下: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适用对象作品传播者。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侵犯著作邻接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邻接权人许可,侵犯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内容主要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但有一项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却性质不同的权利也受到了司法实践的重视——邻接权。那么,邻接权的含义是什么?与著作权的差异到底在哪里呢?本文整理了相关法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一
1、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2、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 3、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
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 1、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2、表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取得上采取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的取得是指,作者如何获得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专有权利,关于著作权的取得,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在取得著作权上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是注册取得制度,第二是自动取得制度,第三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也就是说一部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不用履行任何手续,就能自动享有著作权。 我国的著作权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在《著作权法》生效前,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行为,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只能按照行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