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因为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按照工伤事故处理的,如果之前就是因为工伤导致的意外事故才安装钢板的话,取钢板的时候都不需要进行鉴定,但之前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取钢板的时候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了。
可以的。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职工在一年内要进行申报,超过一年没有审报,工伤部门可能不会受理,但没有规定职工不能因此向单位要求相关赔偿,职工还可向单位要求按人损进行赔偿。
二次拆钢板已经不再符合被鉴定为工伤的条件。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一年以后拆钢板有工伤假。一年以后才可以将钢板拆除的情况,此时应当按照旧伤复发来处理,应该能够享受工伤假。如果是旧伤复发的情况是按照工伤的情况来处理的,在治疗后还需要恢复治疗的,还有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二次拆钢板不算工伤是因为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且与第一次工伤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认为二次拆钢板属于工伤复发的,受伤职工需要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认为确实是工伤复发的,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
体内有钢板可以做伤残鉴定,没有影响。伤残鉴定有时间时限,一般根据相关要求是要在两年内做完鉴定。工伤职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伤情已经相对稳定,但是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首次伤残鉴定,其期限为作出
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 3、用人单位或
工伤一年后取钢板的认定,具体如下: 1、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如果认为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在伤情稳定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3、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