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1、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协作。 2、适用范围相同,三种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并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3、
三种合同抗辩权相同点表现在: 1、三种抗辩权的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是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顺序,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合作; 2、三种抗辩权的适用范围相同:三种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且由于同一双务合同
合同的三类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合同三种抗辩权的相同点是: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并且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而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三种合同履行抗辩权分别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三种合同抗辩权相同点是: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都发生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且需要互负债务,目的都是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 1、主张权利人不同。 2、法律义务不同。 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三种抗辩权的区别包括主张权利人不同,法律义务不同,以及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民法典规定的三大抗辩权,有利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
不安抗辩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出资逃避债务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具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
不可抗力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比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蝗灾、风暴等; 2、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比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属于不可抗力。比如: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 值得注意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