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有: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
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条件包括: 1、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一)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准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虽然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