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2、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限制条件。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
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实现股权回购的情形有: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
按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记入“实收资本”科目,溢价部分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1、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意见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规定是: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3、其他法律规定。
新股东加入股份怎分配: 1、新增股东之后,股权比例分配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新入股的人出资多少,然后只要股东约定,重新协议分配即可。 2、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3、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