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临时工伤残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办法如下: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赔偿项目中的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劳动者受工伤的,除可以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时效为一年,具体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工伤认定期限已过的,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但是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需要具体分析, 一、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二、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性支付。医疗费医疗费赔
工伤认定的条件如下: 1.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 2.伤害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 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4.不是因劳动者故意造成事故伤害。 下列情况职工受伤算工伤: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伤鉴定后赔偿方式:如果鉴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必须照常支付工资。
如果劳动者被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下列赔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因工受伤的都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经鉴定后,达到工伤伤残级别的,应当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赔偿有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后的赔偿标准有: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一次性赔付;造成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
工伤认定后离职,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赔偿申请。我国法律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